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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争当再生水利用配置“排头兵”
7月29日,江苏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自然资源厅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,在各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完成自评估报告的基础上,邀请水利、市政、环保等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,对宿迁市、无锡市新吴区、张家港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中期自评估进行省级初评。
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宿迁市、无锡市新吴区、张家港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情况汇报和自评估报告汇报,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,核查了指标完成情况,对试点城市编制的中期自评估报告进行全面复核,提出初评意见并赋分。各试点城市均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牵头、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,细化分解各项建设任务并落实责任单位,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,资金投入和工程实施进度均符合实施方案要求。预计到2023年底,再生水利用量、利用率均可达到中期目标要求。
省级相关部门代表就试点建设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,希望试点城市能够加快完善再生水产输配体系,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,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,以更高站位谋划再生水利用配置,以创新举措推进再生水设施建设,全力打造再生水利用配置典范,探索形成特点鲜明、示范性强的再生水利用配置经验,真正做到试点先行,形成在全国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,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
来源 | 江苏省水利厅
编辑 | 王盛楠
校对 | 闫笑梅
审核 | 车小磊
监制 | 杨勤热文推荐